白天在工地搬水泥,晚上在烧烤城上班,小林将打工挣来的钱,交给女友小梅保管,还给她发红包、买手机和化妆品等,只为赢得女友芳心。
小林称,短短四个月,他在女友小梅身上花费两万多元,但在两人恋爱期间,他发现女友同时还和其他多名男子交往,一气之下提出分手。随后,小林将小梅告上法庭,要求其返还保管的工资5666元。不过,小梅称,工资是小林自愿交给自己管的,手机和化妆品等也是小林自愿买给她的。
最终,经过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白马法庭调解,小林和小梅自愿达成协议,小梅归还小林2000元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▲庭审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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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将工资交女友保管
交往四个月花费2万多元
今年26岁的小林,家住四川省会东县,长期在攀枝花打工。2020年8月,经人介绍,小林认识了家住米易县的小梅。小梅比小林小4岁,长相姣好,两人认识后感情逐渐升温,并确定了恋爱关系,但女方父母并不知晓。
▲小林
小林称,家中父亲残疾,爷爷重病缠身,母亲在他小时候改嫁,他和弟弟长期在外打工补贴家用。“有一次,弟弟将女友带回家,弟弟的女友就将她的闺蜜小梅介绍给我,我们两人添加了微信,彼此有了更多的了解。”
为了赢得小梅的芳心,小林邀约小梅到家里做客。但是小梅说,这次去小林家的经历并不愉快。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,小林经常约小梅吃饭、逛街等,还多次给她发520元的红包。后来,小梅改变了对小林的看法,“他这个人可以,但是我感觉他没得主见。”
2020年11月开始,小林将自己的部分工资拿给小梅保管。除此之外,小林还经常给小梅买水果、化妆品、衣服等。“她说想换一部手机,我就给她买了一部8200多元的苹果手机,便宜的手机她不要。”小林说。
“我晚上在烧烤城上班,白天在工地搬水泥,一个月工资有五六千元。”小林称,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里,他在女友身上花费了两万多元,“其中有几千元是叫她代为保管的工资,我是以结婚为目的和她交往。”
起诉:
发现女友与多人交往后分手
经法院调解要回2000元
小林称,2021年2月,他发现女友小梅不只和他一人交往,还与多名男子交往或保持恋爱关系,“当时,她耍了多个男朋友,三个以上。”两人因此发生矛盾,他一气之下提出分手,并要求小梅返还他恋爱期间的花费。
▲小梅
在多次索要未果后,小林将小梅起诉至法院,邀请小梅返还代为保管的5666元工资。“我知道520元、1314元,这种有特殊含义的红包,在恋爱期间转账后是要不回来的。”小林表示。
近日,米易县人民法院白马法庭开庭审理此案。在法庭上,小梅陈述,小林将工资交给她保管是事实,但是一共只有几千元,“他转款后,我又转了2000元给他弟弟还车贷。”
对于和其他人交往,小梅并没有否认。小梅称,工资是小林自愿交给她管的,手机和化妆品也是小林自愿买给她的。“现在,很多男的都会给女朋友买金项链、化妆品、手机、衣服,这都是很正常的事。”
在法庭上,小林认为,恋爱期间赠予给小梅的钱款和物品可以不要,但其代为保管的工资款应予以归还。庭审结束后,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协议,由小梅归还小林2000元。
律师表示,恋爱期间互发红包,尤其是520元、1314元等这类特殊金额红包,可能被认为具有特殊含义,属于赠与,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。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处置,可进行备注说明转账的真实意图及目的,或保留相关书面凭证,避免以后发生纠纷。
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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